近日,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开展全体律师集中学习活动,首先由徐斌主任传达《关于开展“律护企航”专项法律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其次由刘勇律师主讲本次学习新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刘勇律师主要对明确重婚绝对无效的基本原则、规制通过离婚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细化同居析产规则、明确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财产分割原则、调整夫妻间给予房产行为、规范夫妻一方对外赠与行为、明确离婚协议约定财产给予子女裁判规则、规制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等几个方面进行解读,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以典型案例讲解《解释二》具体内容。经过本次学习活动,龙头所律师进一步了解了最高院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理解以及最新的裁判观点,有利于日后在工作中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