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长明阳律师事务所在枣庄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之际,心系百姓群众,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基础,与街道信访办、司法所等部门共同配合、尽心工作,依法办理信访案件。
2022年6月16日山东长明阳律师事务所潘诚法律师就收到了枣庄市人检察院一个特殊的邮件,内装有《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本案不符合监督条件,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八十九的规定,本院决定不支持郭某某的监督申请”。原来这个案件不仅是一个历时多年、经历多次裁判的诉讼案件,同时也是一个多年上访、曾引起市、区主要领导关注的特殊信访案件。
作为村委会的法律顾问律师,他积极践行一名党员律师的初心使命、维护公平正义,依法维护村民、村委会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做好案前准备工作,在第一时间到薛城区人民法院、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复印、摘抄相关的庭审笔录、证据、裁判文书等等案件材料,及时递交到办案检察官手中;加班加点书写了十余页的答辩意见书,详细介绍案件客观事实、具体分析案件的法律事实;多次去市检察院配合检察官梳理案件的客观性,以期作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同时多次与镇街沟通交流后进行剖析并提供法律意见书,认为既然已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审判监督程,那其上访行为就不符合信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信访人员表示认可,最终信访案件得以有效化解。
山东长明阳律师事务所一直秉承为人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服务在先,用心打造“智慧、亲和、有温度”的法律服务体验,全所律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积极化解信访矛盾,践行公平正义,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为“建设品质薛城,打造首善之区”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