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全市破产管理人税收工作会议在枣庄市律师协会召开。会议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升全市破产企业涉税问题解决能力,有效降低破产企业过程中的涉税风险,进一步明确税务机关作为已知债权人参与企业破产处置的法律地位,压实破产管理人在破产企业处置中的涉税职责。
会议解读了市税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处理的意见》,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就破产企业涉税问题进行了座谈,对破产管理人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现场答复。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孙海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税务局法制科长吕海红主持会议,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朱士刚致辞。
会上,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朱士刚致辞,市管协作为破产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社会力量,对聚焦疑难问题,深入研讨精准施策,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发挥协会交流和宣传的作用,加强与司法机关、税务机关等党委政府、市场主体的沟通联系,推进破产涉税重大疑难问题决策咨询服务体系建设,为助力优化枣庄营商环境,助力法治枣庄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孙海山充分肯定了枣庄市破产管理人在企业破产涉税问题处置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总结了近年来市税务局在破产企业涉税处置、便利市场主体退出上取得的工作成绩,并对下一步做好破产企业税收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认真履职尽责,坚持法治初心;二是要加强业务交流,提升工作质效;三是密切协作配合,推进税收共治。
市税务局法制科、纳税服务科、重点办的相关人员、各区(市)税务局法制股负责人、枣庄市律师协会、枣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负责人及10家破产管理人参加会议。